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去年11月財政部發布92號文后,PPP項目清理“風暴”掀起。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PPP項目清理工作。
5月8日,財政部PPP中心公布了各地落實PPP項目庫集中清理工作的情況。根據匯總情況,截至2018年4月23日,各地累計清理退庫項目1,695個、涉及投資額1.8萬億元;上報整改項目2,005個、涉及投資額3.1萬億元。即退庫與整改的PPP項目投資額共計4.9萬億元。
財政部PPP項目管理庫包含準備、采購、執行和移交階段項目,這些項目已完成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審核。
據經濟觀察網記者了解,現在財政部有一個全國PPP項目庫,各省也有各自的PPP項目庫,財政部的是從各個省里審核通過的項目上報到財政部的項目庫。
一位PPP從業人士告訴記者,涉及到的問題主要是跟績效掛鉤,特別是在政府付費類項目占比比較大。績效掛鉤是指建設成本支付要跟績效考核掛鉤,主要考核的是PPP項目在運營期的效果。另外項目類別,必須是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商業類項目都要被清退出項目庫,還有前期手續不完善的,比如項目可研報告沒有經過主管部門審批。還有部分以前的項目沒有財政可承受能力評價和物有所值評價,或者上述兩個評價不規范的,需要補充或者規范,特別是財政承受能力的評價,要求某個地區內所有PPP項目的政府財政支出總額不能超出一般預算支出的10%。
此次清理PPP項目是根據《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知》(財辦金〔2017〕92號),也就是92號文。92號文規定不適宜采用PPP模式實施、
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費機制的項目不得入庫。
92號文對已經入庫的項目清理的標準為,未按規定開展“兩個論證”(也就是物有所值評價或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不宜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不符合規范運作要求的、構成違法違規舉債擔保、未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以及不得入庫標準中的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的項目。
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此次在管理庫退庫與整改、儲備清單退出的項目中,不宜采用PPP模式的397個;前期準備不到位的506個;未按規定開展“兩個論證”的217個;不再繼續采用PPP模式實施的1,120個;不符合規范運作要求的277個;涉嫌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的14個;未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的488個;由于其他原因被清退或整改的1,354個。